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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六月一日星期五1:38:50
PM起寫、
**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星期五收受書類書函目錄頁 **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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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全銜名稱或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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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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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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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股\合議庭或業務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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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公務員(姓名或辨別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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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事 要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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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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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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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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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台聲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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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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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段景榕、周煙平、洪兆隆、洪佳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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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因公共危險案,對於本院中華民國一00年八月三十一日裁定(一00台聲五二號),聲請分案並並速為裁判,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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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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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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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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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台抗四三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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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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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俊雄、魏新和、陳世雄、吳信銘、徐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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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人夏興國因因公共危險案,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一0一年三月十九日駁回聲請再審之裁定(101聲再55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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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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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書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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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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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台刑主二字第3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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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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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廣文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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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夏興國因因公共危險案聲請再審抗告案業經本院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以(100台抗434號)裁定在案,資先將裁定主文通知如夏: 主文: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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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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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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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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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抗4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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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十庭\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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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權、周玫芳、陶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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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請求國家賠償事件聲請訴訟救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1年02月16日台北地方法院(100年救字第36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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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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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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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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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抗1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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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五庭\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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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堂、古金男、王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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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彭榮義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抗告人不服中華民國101年01月05日台中地方法院以(101訴2798)及101年04月26日本院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夏: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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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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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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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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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聲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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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五庭\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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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堂、古金男、王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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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彭榮義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之聲請訴訟救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1年03月13日本院以(101聲38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夏: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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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聲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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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第十七庭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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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文祥、石有為、楊絮雲枉法官、蔡慧娟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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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VS.相對人沈宣昀(網路代名黑色貓咪)間對於本院101抗15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聲請訴訟救濟,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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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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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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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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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莊字第10100079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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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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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檢察總長、裝股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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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聲請提起非常上訴,經詳予審核,認與非常上訴法定要件不合,歉難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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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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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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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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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木文人字第101000427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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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科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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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水木院長、文古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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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所陳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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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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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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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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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國簡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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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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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吳崇道、黃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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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中院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不服中華民國101年04月25日本院以(101國簡3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抗告裁判費。….,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逕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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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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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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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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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救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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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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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吳崇道、黃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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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中院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本院101國簡抗2號)裁定,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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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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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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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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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彥民剩101就48字第5626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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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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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文院長、王銘庭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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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院(101就48號)訴訟救助事件抗告案卷及有關文件,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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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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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院潮州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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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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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潮簡就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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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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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致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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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夏興國因與相對人潮州鎮公所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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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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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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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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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授法訴字第101009121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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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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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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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端因低收入戶資格認定事件電子郵件請求影印訴願卷宗乙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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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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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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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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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土地增值稅的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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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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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銀行信用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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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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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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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豐原營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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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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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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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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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費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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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誌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我活著控訴之被害人 夏 興 國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星期五2:27:41 PM寫畢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我活著控訴之被害人 夏 興 國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星期五2:27:41 P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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