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給馬場姨丈的拙函\11月02日寄致表妹廖素秋的拙函(對夏麗娟個案者).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六1:21:21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11\14(一 )郵寄之
致 表妹廖素秋 鈞鑑:
案由:為就11月02日(三)以掛號郵寄之09\12中秋節交付三姊妹之拙函及附件,請寄返拙愚之(台端可以影印留存):
說明:
一、緣:11月02日(三)以掛號郵寄之拙函計有兩件:
一、緣:11月02日(三)以掛號郵寄之拙函計有兩件:
1 . 向馬場姨丈借支新台幣拾萬元整
2 . 09\12中秋節交付三姊妹之拙函及附件繼請素秋參閱及閱後寄返拙愚之(可以COPY存參),請予寄返之。此係回應台端11月01日的通電話乙事,拙愚夏興國將系爭拙函及附件寄請參閱,請閱後寄返拙愚之(台端可以影印留存)。
五、綜上所述,摯祈誠請,
鑑核,閱後寄返拙愚之(台端可以影印留存參閱之)
鑑核,閱後寄返拙愚之(台端可以影印留存參閱之)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表妹廖素秋 鈞鑑: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1 月 1 4 日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六1:25:50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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