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夜市生意的期日及相關事項\擬向王春源所長、王世民\黃家旺仁兄借款.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9:22:24 AM起寫 擬於11\07(一)遞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9:22:24 AM起寫 擬於11\07(一)遞寄
正本:南亞技術學院王春源校長(前政大中山所所長):
副本:王世民\黃家旺仁兄、蔣廣志仁兄:
案由:為對拙愚擬開辦「夜市小本生意維生」,倘若機緣方便,請予賜借款項:
說明:
一、拙愚夏興國擬以小本生意為之,乞祈 准為借支開辦費新台幣拾萬元整\NT$100000整:, 倘若承蒙賜借,
請以郵寄至:
421 台中市后里區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夏興國收即可!
三、 借 款 證 明 書 :
茲因拙愚夏興國擬以小本生意為之,敬向馬場姨丈大人廖剛瓊君閣借支新台幣拾萬元整\NT$100000整,倘若承蒙賜借,請以郵寄方式為之,特立此借款證明書為據之!
五、特此書面證明之,祈予察鑑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 君霖天下天霖君 !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1 月 0 7 日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被害人 夏興國 敬 筆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被害人 夏興國 敬 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9:27:31 AM寫成
按:洽請借款人有權利決定是否借款及款項金額,實際金額以其願意借款金額為據;若否准借款,則本件視同失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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