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為請查復:1 . 大雅區民生路三段(双向各為三線車道)的車道寬度: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故夾\向豐原監理站訊問民生路三段車道寬度之拙函.doc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星期日1:54:29 AM起寫、  擬於01\03(二)遞寄(元旦假期後的首日)

致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鈞鑑:

案由:為請查復:1 . 大雅區民生路三段(双向各為三線車道)的車道寬度:

說明:

一、茲因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故之被訴人陳順全撞倒本人夏興國之個案,日前(12\09)豐原簡易庭緯股楊曉惠法官做成(100豐小418號)判決在案,本人不服該判決業已上訴在案;資有兩則問題,請貴豐原監理站准為查復,敬述如夏:
1 . 大雅區民生路三段(双向各為三線車道)的車道寬度、
(按:豐原監理站100年12\27中監豐字第100019982號函示賜知,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32條之規定,本件係由貴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執掌管轄,是有本件議請,請予鼎助與函覆)

二、祈予賜准至禱!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誌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公鑑: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01   月 01  日
拙愚即是申請人 夏 興 國                      敬 筆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星期日1:59:08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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